局属各股室、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精神及省纪委《关于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的七点意见的要求,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根本,以开展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制度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增强制度意识。各股室、二级机构抓制度建设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意识进一步增强,重视制度、敬畏制度、维护制度的氛围和环境进一步形成。 (二)构建制度建设格局。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纪检部门组织协调,股室、二级机构各负其责,制度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格局进一步形成。 (三)完善制度体系。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腐败现象易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四)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领导和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实际行动。 (五)促进各项工作。通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提升,各项反腐倡廉制度更加规范完善,促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领导 我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按照省委文件精神的要求,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 局党组负责指导全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立领导小组,重点督导各股室、二级机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纪检组长负责组织全局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四、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 认真学习中央、省有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二)制度建设评估 1、查找制度建设漏洞。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等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查找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的部位和环节,深刻剖析原因,查找制度建设漏洞和缺陷。 2、制定制度建设规划。各股室、二级机构在广泛征求意见、剖析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本股室、本部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研究评估,提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立完善的制度。明确具体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对制度建设评估报告进行评议。局党组要将重点股室、二级机构的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和局机关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议。对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股室、二级机构,必须限期整改。 (三)健全完善制度 1、落实制度建设规划。按照制度建设评估报告提出的制度建设项目规划逐条逐项责任分解到位,明确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完成制度清理。对现有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该废除的要及时予以废除,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该完善的要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局党组结合全局及各股室、二级机工作业务和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环节,认真查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制度审查清理和健全完善工作。 (四)检查总结 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开展情况的全面自查和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任务和根本保障。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我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顺利开展。坚持把问题理清、漏洞找准、制度建好,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突出重点,注重创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创新,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以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领导干部和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重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推进转变干部作风、治理奢侈浪费,围绕防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围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防范权力滥用。 (三)严格督查,注重实效。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将全过程指导监督各部门的开展情况,及时了解,经常性督促,按时评估评议。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扎实开展,突出实效。要把是否堵塞了制度漏洞、促进了制度落实、推动了工作开展作为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忌搞形式、走过场。要注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对策、创建新制度、形成新机制。要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注重惩戒性制度,又要注重激励性制度;既要注重实体性制度,又要注重程序性制度;既要注重制度的制定,又要注重制度的落实。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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