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2016-05-19 08:24:39 来源:河南省人社厅   作者: 【 】 浏览:1310次 评论:0

    经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南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同时,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河南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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