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就业<2014>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对新增230个公益性岗位予以公示。 岗位要求: 公益性岗位人员 男:年满54岁以下,女:年满46岁以下。 身份要求符合以下条件:身体健康、热爱劳动。 在岗期间,根据岗位不同,待遇分别为1300元、420元、210元的岗位补助。 报名地址:鹿邑县鸣鹿路北段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办 报名时间:即日起7日内报名结束 联系电话:0394-8777623 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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