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也是人才管理的核心环节。要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破“四唯”立“新标”,关键是系统发挥专家学者、行业组织、用人主体、市场要素、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作用,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发挥专家大师“伯乐相马”作用。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让“专家选择专家,让人才评价人才”是人才评价应坚持的原则。要打造科学权威的人才评价专家库,吸纳具有相关领域培养经验、熟悉人才评价政策,在各自领域兼具深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杰出专家作为成员。广泛推行专家举荐人才制度,被推荐的人才可直接认定或入选相应人才项目,以此发掘更多各个领域的优秀人才。 发挥专业机构“赛场选将”作用。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同行业的人更加清楚行业发展规律,专业机构更能准确判断人才的学术价值、业务能力、实绩贡献。因此应适当增加专业机构在人才评价体系中的比重。要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专业化分类改革,将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下放给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揭榜挂帅”“赛马制”“英雄帖”等制度,不论出身、资历,只论实力、能力,谁有本事完成重点项目攻关,谁就来揭这个榜,让真正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 发挥用人主体“毛遂自荐”作用。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怎么用好人才,用人单位最有发言权。要坚持谁用人谁评价,进一步将更多的人才评价权下放到用人单位,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组建评委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要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大型企业开展企业主体人才系列的职称自主评审,通过“配额制”“积分制”等方式,赋予重点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青年人才,推荐认定重点人才、领军人才的权力,更好激发企业人才活力。 发挥市场要素“无形之手”作用。市场是最灵敏的风向标,人才是不是“货真价实”,关键要看市场认不认可。要创新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的评价机制,在创新创业人才评价标准中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市场化评价要素,把人才匹配的薪酬待遇、创造的市场价值等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创业类、投资类、中介服务类、技术职员类等人才分别采用年营业收入和上缴利税额、投资额、技术转化的技术交易额、年薪和缴纳个税额等人才认定标准。特别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人才的评价,积极引入第三方“风投”“创投”基金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化评价要素,用市场手段衡量和评价创新水平。 发挥信息技术“数智扫描”作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高速发展,为加快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要强化人才评价的数字赋能,建设人才评价数智化平台,通过模型构建、算法优化,推动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构建智能化、数字化的“识才的慧眼”。要深入对人才的行为特征、个性特点、生活情况、工作质量、科研绩效、人脉关系网等画像,对人才的创新能力、科研质量、所作贡献、工作绩效多维评定,增强人才评价工作的纵深感和鲜活度,提高人才评价的精准度和科学性。 (作者单位:广西贵港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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