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鹿邑县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2016-11-15 18:38:3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 】 浏览:4849次 评论: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消化分流要求,结合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的通知》(豫组电[2015]51号)和河南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县委县政府对《中共鹿邑县委组织部关于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示》(鹿组字[2016]131)的批复,决定面向我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从我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一批高素质人员充实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考乡镇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60 名。

三、招聘对象

鹿邑县目前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  生村干部。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3、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 11 月 18 日至11 月2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鹿邑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鹿邑县委组织部院内)。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以及近期同底版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带电子版,并填写《2016年鹿邑县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及鹿邑县大学生村干部在岗证明(见附件2)。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到鹿邑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时间和考核方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二)考核

大学生村官考核分民主测评情况、表彰奖励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占80分,表彰奖励情况采取加分办法,占20分。

1、民主测评(80分)

采取召开测评会,村官述职、发放测评表的办法进行测评。民主测评参会人员为: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包片领导、村“两委”委员、党员群众代表,不少于20人。个人述职为近两年来工作情况。大学生村官述职后,由与会人员填写《大学生村官测评表》。测评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基本称职、不称职、弃权、无效票均不计分。优秀票和称职票计分办法如下:

优秀得分=优秀票数÷总票数×80

称职得分=称职票数÷总票数×60

民主测评得分=优秀得分+称职得分

2、表彰奖励(20分)

(1)截止2016年9月30日连续任大学生村干部满3年的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2)在行政村现担任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以县委组织部备案为准)的,每任职满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3)在任村官期间当选为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届加2分,最高不超过4分。

(4)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

(5)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奖励加4分;受到周口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3分;受到鹿邑县委、县政府或鹿邑县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2分。受到多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 奖励加分情况由考核组把关汇总,并填写《2016年鹿邑县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加分依据材料,报鹿邑县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鹿邑县人才信息网和鹿邑县大学生村干部微信平台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应试者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鹿邑县人才信息网和鹿邑县大学生村干部微信平台上公布。

八、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鹿邑县人才信息网站公布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员依此挑选工作单位(见附件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接收。

2、大学生村干部被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3、新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3日内报到所选择的工作单位,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1、笔试成绩、考核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鹿邑县人才信息网站公布。凡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做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由鹿邑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12380

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县有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6年鹿邑县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6年鹿邑县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张丽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 李景峰 (县纪委副书记)              

       刘汉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俊德(县编办主任)

        勇(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员:王继成(县纪委干部室主任)

      杜心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斐(县委组织部工资科科长)

      张志丰(县委组织部“大村办”副主任)      

      孙剑波(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赵志国(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博(县委组织部干教科科长)

       磊(县编办编制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鹿邑县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发布笔试、考核、聘用的相关公告、公示,负责相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和材料上报,协调相关单位等工作任务。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志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1、2016年鹿邑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鹿邑县大学生村干部在岗证明

3、2016年鹿邑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2016年鹿邑县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工作人员挑选单位一览表

             中共鹿邑县委组织部

             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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