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五部门发文,此证不再发放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档案转递衔接方面,《通知》明确,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报到入职流程上,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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