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四强四做”规范干部队伍管理
2023-02-17 13:51:51 来源: 作者: 【 】 浏览:867次 评论:0
       鹿邑县近年来以“四强四做”为工作抓手,全面推动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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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做好科学布局。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每半年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针对性专题分析,研究提出干部调整、公务员招录的指导性意见,着眼于未来5至10年的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状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干部调整频率和公务员招录数量,有效推进干部选拔、录用工作的科学化。

       二是强化中心建设,做实考核评判。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注重在县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和城市提档升级等领域中发现和识别干部。每年详细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从考核中考察、识别、发现干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年度考核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或优先晋升职级,全面树立“有为者有位”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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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强化一线培养,做优知事识人。深入探索建立一线考察机制,把推动一线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作为考察重点,近距离知事识人。专门制定出台深化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方案,通过跟踪考察、巡回督查考察等方式,近距离了解一线干部的日常品行和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的加大培养和使用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选派县直单位16名优秀年轻干部在疫情防控最吃苦最吃劲岗位接受锻炼,组织部组建4个巡回督察组,重点了解干部重大考验中的表现,实现干部在基层一线锻炼,组织在基层一线选人,树立重基层、重一线、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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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强化正向激励,做细关爱机制。出台并落实《关心关爱乡镇干部职工十件实事》《关怀帮扶基层党员八项措施》,进一步优化改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干部工作和生活环境,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制定《鹿邑县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明确10种容错情形,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大胆探索符合鹿邑实际、符合政策法规、有利于改革发展的创新思路和举措,先后有11名受处分干部得到提拔使用。
来源:周口党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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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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